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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经济补偿和年假的等各类工资计算公式

来源:武汉汉阳区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8/1/26 17:38:52

  武汉汉阳区会计培训学校小编整理了,加班,经济补偿和年假的等各类工资计算公式:

  一、加班工资计算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经济补偿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三、年休假天数计算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二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以上就是武汉仁和会计汉阳校区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班,经济补偿和年假的等各类工资计算公式,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资讯请关注武汉汉阳仁和会计:http://4467.peixun36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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